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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戀的弟弟成了真·弟弟

第1章

發佈時間:2025-07-03 15:37:15

我真沒想過居然有一天,我需要努力跟別人解釋,我真不是變態。


 


首先,男朋友比我小十二歲,隻能說明我喜歡姐弟戀,並不能證明我就是「變態」。


 


其次,我真不知道他真是我弟弟,


 


所以要說「變態」,那也輪不到我頭上。


 


要是我早知道他真是我弟弟……那我就早知道了。


 


1.


 


姐弟戀,尤其是年齡差大的姐弟戀,是一件十分容易讓人尷尬的事。


 


就比如現在,我很尷尬,我能感受得出付修明幾個同學也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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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剛剛一個小男孩還笑話他說,付修明你多大了,哥兒幾個出來聚還要家長接送?


 


我尷尬的同時又忍不住想笑,想笑的同時心底又有點悲涼。


 


看著其他幾個男生帶著的小姑娘滿臉的膠原蛋白渾身散發著青春活力,是我用多貴的護膚品花多少錢做SPA也換不來的。


 


哪怕別人再怎麼誇我看起來年輕,但真正和年輕人在一起的時候,還是一眼就能看出誰是那個「老人」。


 


於是我趴在車門上笑眯眯衝他擺手,說你們好好玩,姐姐還要去忙——一副真的是家長來送他的樣子。


 


職場老油條大概就是這樣,隻要別人看不出我尷尬,那我就沒有尷尬;隻要我遞個臺階,那就沒有更多的人尷尬。


 


——這可能就是我們的代溝之一,我不想尷尬,也不想讓他的同學尷尬,更不想讓他尷尬,因此寧願順著外人的話,讓他顯得不那麼特立獨行。


 


但是小男孩才不會考慮這些,小男孩隻會握著我的手固執又堅定地說:「滾一邊去,這是我女朋友,沒點眼力勁兒就別說話。」


 


也不知是羞得還是氣得,他耳廓發紅緊握著我的手都帶了些顫抖。


 


十年前都有小孩叫我「阿姨」了,但是到了如今三十好幾,有這麼一個小自己十二歲的小男孩,握著自己的手這麼對他的朋友宣布「這是我的女朋友」,尷尬的同時我還是忍不住有點感動,又有點竊喜。


 


哪怕這個男人在我心中,還隻是個「小男孩」。


 


在我的概念中朋友聚會一般都是茶室或者棋牌室,年輕一點的也不過就是KTV。


 


然而年輕人們給了我第一個致命一擊:去了一個叫「桌遊吧」的地方「推本」。


 


付修明跟我解釋了一下遊戲規則,我笑了下說果然還是小孩子,還在這玩過家家呢。


 


他撇了撇嘴不回我,我知道他不喜歡我說他是小孩,但我就是喜歡這麼逗他。


 


逗得過分了,我就笑眯眯地哄人,說是姐姐錯了,給你買球鞋,不生氣了好不好?


 


他更生氣了,湊上來就咬我嘴唇。


 


身邊響起一陣「噫——」的嫌棄聲,他舒服了,我倒是被鬧了個大紅臉。


 


幾個人物有一對情侶關系,其他兩對小情侶都不願意選,我抱著「大人應該讓著小孩」的心態就拿了女方的劇本。


 


我不知道為什麼付修明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心中甚至還有點小開心——你看,我們玩過家家也是情侶,就像我小時候一樣,總是演那個最厲害的媽媽。


 


直到看了劇本我才明白,為什麼其他人都對情侶設定避之不及……


 


我看著劇本裡我為了報仇接近他忙前忙後S了人又嫁禍的劇情陷入了沉默。


 


隨著劇情推進付修明的劇情也漸漸明了起來,我聽著他說他是看「我」有錢想實現階級跨越,想S的是我不是S者好繼承我的遺產,聽著聽著就忍不住笑了出來。


 


「沒看出來,小朋友你打的是這個主意啊。」


 


我笑著看著他,他臉上神色變了又變。


 


然後拉著我的手說別鬧,你知道這是劇本,我可沒這麼想,我對你是認真的。


 


於是周圍又響起一陣拉長了的「噫——」的嫌棄聲。


 


玩完後大家一起去吃燒烤,付修明少見的喝醉了,也不嫌羞地抱著我,跟幾個單身同學吹噓自己是如何追到了「知性大姐姐」。


 


「有姐姐疼的快樂,你們不懂……嗝。」


 


他仰著下巴說著晃了晃手指,我忍不住跟著笑了起來。


 


心說有個小男朋友的快樂,他們也不懂。


 


2.


 


付修明到今年十二月才剛滿二十二歲,而我在今年六月的時候已經過了三十四歲「大壽」了。


 


三年一個代溝,算算我們中間隔了有四個代溝。


 


認識付修明是在我三十三歲生日的當天,原本約好一起吃飯的閨蜜因為工作臨時放了我鴿子,我隻能看著桌子上巴掌大的黑天鵝蛋糕獨自嘆氣。


 


其實也沒有生氣,畢竟都這個歲數了,大家都清楚,比起慶祝自己老了一歲這種事,自然還是提供飯吃的工作更重要。


 


雖說不生氣,但遺憾總歸是有點的。


 


坐在咖啡店外的休息區我託腮轉動著蛋糕的盒子,嘆口氣想著之後去做什麼。


 


而就在我糾結的時候,一隻手忽地伸了過來猛地握住我手腕,就在我反應過來之前整個人都被猛地一拉,落入一個結實的懷抱,直接摔倒在地上。


 


耳邊響起一聲疼痛的悶哼,幾乎是在我摔倒的同時,一聲重物砸下的巨響在我耳邊炸開,緊接著就是周圍人的尖叫聲。


 


這一切都發生在眨眼間,等我撐著身子爬起來才看清,方才我坐著的地方背後的廣告牌正好倒了下來,頂端的花球裝飾已經將桌上的小蛋糕砸扁。


 


我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氣,雖說廣告牌不重,但被花球周圍一圈鐵花邊這麼砸一下腦袋,不說沒命,但是估摸著也差不多了。


 


S裡逃生後知後覺一時間我臉都白了,連腿都有點發抖。


 


我回頭去看將我拉開的男生,他已經坐了起來正揉著後腦勺一臉吃痛的表情。


 


他抬起頭露出一張幹淨的臉龐,我愣了一瞬,一時間連原本想要道歉的話都沒說出口。


 


他與我視線對上,也不揉後腦了,有些焦急的問我:


 


——「你沒事吧?」


 


這是他跟我說的第一句話。


 


3.


 


我當然沒事,他在我身子下面給我做墊子呢。比起我,他可能受的傷更重一點。


 


他穿了一件白色的休闲風襯衫,這下衣服全髒了。


 


衣袖不知是勾到了哪裡,被扯開了長長一道裂。臂肘上青紫了一大片,手肘蹭掉了一層皮,正往外滲著血。


 


咖啡店店長不停地對我們說抱歉,給我免了單又賠了我的小蛋糕,拿了新的工服讓他暫時穿了一下,又取了碘酒給他的擦傷消毒。


 


我叫了公司的律師來解決後續問題,同時要送付修明去醫院檢查一下,他卻說什麼都不願意,隻說隻是擦傷,休息兩天就好。


 


我沒辦法隻好加了他的微信,讓他後面幾天有任何不舒服隨時聯系我。畢竟是救了我一命的人,再怎麼樣也不能虧待了對方。


 


就這樣,我們算是認識了。


 


當天我開車送他回了他學校,他下車後我叮囑他注意觀察身體情況,他不在意地說知道了,卻隔著車窗看著我,猶猶豫豫,最後說了一句,生日快樂。


 


三十三歲的生日,沒有約好的閨蜜,被一場意外攪得一團糟,在這種勞心勞力又疲憊得隻想回家躺著的時候,這麼一個年輕帥氣的小男孩,紅著耳朵猶猶豫豫地跟我說,生日快樂。


 


正如我一開始所說,我不是變態,但正常人應該也很難抵擋這一瞬間的心悸。


 


在那之後的幾天我跟打卡似的每天都要問問他身體感覺怎麼樣,要不要去醫院,要不要去做個檢查。


 


就在他連著拒絕了我一周之後,我終於收到了不一樣的回復。


 


【不用去醫院,不過我同學說外灘那邊新開了一家很好吃的餐廳,能陪我一起去試試嗎?】


 


4.


 


以前的我覺得喜歡年輕漂亮小姑娘的男人都膚淺,無知。


 


現在我覺得……倒也是人之常情。


 


並不單指外貌,而是年輕人身上那種活力四射,朝氣蓬勃的感覺,總能讓一個半S微活的社畜,感受到一些活人的氣息。


 


看著遠遠向我招手,笑著朝我跑來的小男孩,我的心跳忍不住加快了一點。


 


一瞬間甚至有點慶幸,自己當初買的奔馳,也還算是能拿得出手,不至於讓他在同學面前丟人。


 


我隻是做了每個男人都想做的事罷了,隻是沉迷於年輕小男孩的帥氣罷了,又沒有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或許是小朋友同學推薦的餐廳味道確實不錯,又或許單純隻是心情好了胃口也好,一頓飯吃得十分愉悅。


 


我鄭重地向他表示了感謝,他有點不好意思地撓著頭說這沒什麼。


 


實在是越看越可愛。


 


結賬時他要求跟我AA被我拒絕,我說這頓飯是我感謝你救我,想請我吃飯的話,我有其他想吃的餐廳,下次換你請我吃,怎麼樣?


 


我一手撐著腦袋身體微微前傾,迫近的距離讓對面的小男孩不自覺地後退了些許。


 


話說到這個份上,就算他年紀尚小,但凡是個成年人,也該知道我是什麼意思了。


 


我臉上笑容不變握著水杯的手卻隨著他的沉默緩緩收緊,直到對方終於點頭說好,才如釋重負的松了口氣。


 


後來我們的聊天頻率也逐漸高了起來,聊天內容也不僅限於我關心他的傷勢。


 


付修明給我講他大學生活的瑣事,我多是聽著,再緬懷一下自己十多年前的大學生活。


 


我偶爾會給他講講工作中遇到的令人煩心的事,在應酬的酒局結束後醉醺醺的嘔吐中有人安慰,連胃痛似乎都不是那麼明顯了。


 


和他一起吃飯的次數也多起來了,從人均四位數的高檔餐廳,到他學校門口十塊錢一份的盒飯,都能吃得開心。


 


付修明把我盒飯中不吃的青椒夾走,說沒想到我這種高消費的精致大小姐,也能吃十塊錢一份的盒飯。


 


我笑了笑說,我才不是什麼「大小姐」,我是窮苦人家出身,大學學費都是自己半工半讀賺出來的,大學時候過得還不如你。


 


他明顯愣了一下,張了張嘴卻最終沒能說出話來。


 


我又忍不住笑了,往他張開的嘴裡塞了個肉丸子,開始跟他講我的「過去」。


 


5.


 


「我老家是一個很閉塞、很落後的小山村,我媽媽年紀大點,她小的時候鬧飢荒,就被她爸媽——也就是我外公外婆,用兩袋糧食賣給了我爸爸家裡,給我爸爸做童養媳。


 


「她從小過得很不好,缺衣少食,沒有學上,又要起早貪黑的幹活,還要伺候剛會走路的我爸。她大概也是習慣了,也認命了,總歸就這麼伺候著一大家子人。我爸十六歲的時候,我就出生了……」


 


我剛說到這他就忍不住打斷:「不是,你爸就大你十六歲?姐,你才大我十二歲!」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對這件事這麼大反應,忍不住笑了一下:「都說了我媽是童養媳,這在他們那個年代,在我們那兒,太正常了。」


 


他像是突然萎靡了,自己扳著手指嘟嘟囔囔不知道在算什麼,我就繼續講我的故事。


 


「我是個女孩,在這種落後的地方,我成了我媽媽的原罪。她帶著還在吃奶的我,伺候著公婆,下地幹農活,為了供我爸讀書還自己養了兔子和羊,從早到晚,根本沒個休息的時候。就這樣,她把我爸供得讀了大學,分配了一個地方有點遠,但非常不錯的工作。」


 


「我媽這輩子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縣城裡,她沒勇氣跟著我爸,我爸也並不想讓人知道他有這麼個上不得臺面的老婆。更何況,那時候他剛進編制,被人知道他有個舊社會留下的童養媳,有個十六歲時候就生的女兒,也怕影響不好。就這樣,我媽供完了我爸,又開始供我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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